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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文剑平先生、刘涛先生、孔维健先生、刘小丹
女士、杜晓明先生、高德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
凯军先生、王月永先生、傅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月永先生为会计专业背景,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经
验,且距离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十二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备案办法》再次被提名的条件。王月永先生过往任职期间以及截至目前均
未持有公司股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无异议后方可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1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2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剑平先生,1962年出生,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农学学士、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生态学硕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工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
现任公司董事长。1987年8月至1989年10月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中心助理研究
员,1989年11月至1994年5月任国家科委社会发展司生态环境处副处长,1994年6
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科委中国国际科学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兼任中国废水
资源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赴澳大利亚留学,2001年7
月学成回国后创办北京碧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6
月起不再兼任总经理);2007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0月起
不再兼任总经理);2016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5月起不再兼
任总经理)。
    文剑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 498,251,4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74%,除
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刘涛先生,1974 年出生,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2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董事长。2009 年任天航
局港珠澳大桥项目总经理,2011 年 8 月兼任天航局南方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10 月先后任中交地产华南公司总经理、市场拓展部部长、中交(福清)投资
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7 年 5 月调入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组
任业务发展组组长,2018 年 12 月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经
理,2019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9 年 11 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刘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


                                    3
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
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孔维健先生,1983年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法律执业资格、助理经济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
董事。2007年7月起先后任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法律事务部主管,北京金诚同
达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执业律师,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
经理,2015年3月起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12
月起任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4月起任中国城乡工作组
法律审计组组长,2018年12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风控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第三党支部书记,2019年1月起任中交城乡能源有限公司董
事,2019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起任贵州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审
计风控部总经理,2020年11月起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副总法
律顾问、法律风控部总经理。
    孔维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
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
行的各项职责。


    刘小丹女士,1982 年出生,2009 年 4 月参加工作,2004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2009 年 4 月起先
后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发展部工作,2019 年 1 月任


                                   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综合处处长,2020 年 4 月任中国交通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处长。2021 年 1 月起任中国城乡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
    刘小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
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杜晓明先生,1978 年 8 月生,2002 年 8 月参加工作,2016 年 9 月加入中国
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2002 年 8 月先后在第一公路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中交路桥华
北工程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14 年 6
月任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7 年 12 月任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共享中心主任;2018 年 5 月任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共享中心主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组财务资金组组长;2018 年 8 月起至 2020 年 9 月先后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资金部(金融管理部)总经理、中交城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
分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杜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任董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
各项职责。


                                    5
    高德辉先生,1984 年 6 月生,2005 年 9 月参加工作,2003 年 1 月加入中国
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学位,博士在读,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2005
年 9 月起先后在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工作;
2014 年 10 月任美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华区首席执行官;2015 年 11 月起先后
任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办公厅副主任、国际部部长、投促局局长、副秘书长兼一
带一路工作委员会主任;2018 年 7 月任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秘书长;2018 年 11
月任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20 年 4 月任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0 年 12 月起任中
交城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高德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
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
行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凯军先生,1960年出生,荷兰Wageningen大学获博士学位,中国国籍,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市政协委员、市政府顾
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85年5月至1994年11月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
所工程师;1994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荷兰DHV环境咨询公司北京代表处技术副
经理;1995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历任副总工、总工
程师;2008年9月起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2008年8月起兼任北控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凯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


                                    6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
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王月永先生,1965年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
1988年7月至1994年4月于山东财经大学任教;1994年5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山东
证券交易中心,历任研究发展部经理、清算部经理、总会计师;2000年3月至2002
年2月任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
北京安联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0年至今任北京圣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兼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MBA
客座研究员;2013年10月至2020年2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月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傅涛先生,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中国国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中国建筑技术发展
中心助理研究员;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建设部科技司主任科员;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处长;2004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2015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易二零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傅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超过 5%
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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