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3-1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
解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戴日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振
国先生、刘建军先生、龙利民先生、张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杜晓明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所聘成员均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并具有丰富的工作
经验,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聘任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
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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