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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
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
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拟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 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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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4.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 2020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6.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7.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
订稿)的议案》;
    9.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0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
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20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
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职责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
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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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0年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
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
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
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2020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公司不存在达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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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
    2020年,公司没有重大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0年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
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
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2021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
项决议,确保公司依法运作、规范发展,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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