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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碧水源: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04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
明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以现金方
式收购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良业科技”)70%
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 2017 年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目标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以下
简称“良益诚”)同意就目标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第一期业
绩承诺期)进行业绩承诺与补偿及奖励约定。如目标公司于第一期业绩承诺期期
末未完成三年承诺业绩,则良益诚应对公司进行补偿,如目标公司实现超额收益,
目标公司将以超额部分(税前)的 35%进行业绩奖励。鉴于目标公司第一期业绩
承诺期间完成情况良好,目标公司已于 2018 年计提相应业绩奖励金额。根据 2020
年 12 月签署的《协议书》,各方一致同意取消目标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超额部
分的业绩奖励。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第一期业绩承诺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以现金 38,500 万元收购良益诚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1%
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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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于 2020 年 3 月更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良益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4)。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 2018 年签署的《北京良业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210.01%股权转让协议》,良益诚同意就目标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
度及 2020 年度(第二期业绩承诺期)进行业绩承诺与补偿约定。如目标公司于
第二期业绩承诺期期末,未完成三年承诺业绩(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目标公司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5 亿元、7.6 亿元及 10.2 亿元,三年
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23.3 亿元,则良益诚将就差额部分对公司进行补偿。补
偿金额 =(23.3 亿元–目标公司累计实际归母净利润)/23.3 亿元 * 本次股权
转让对价 3.85 亿元。
        二、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1-01289 号),良业科技 2018 年度在扣除因计提
第一期业绩奖励的影响后,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
574,917,882.23 元 ; 2019 年 度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母 净 利 润 为
406,091,972.52 元 ; 2020 年 度 实 现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母 净 利 润 为
169,084,913.51 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 1,150,094,768.26 元,较累计承诺实
现的 23.3 亿元少 1,179,905,231.74 元。根据业绩补偿公式,良益诚应向公司
补偿 194,962,881.64 元。
        三、业绩承诺差异说明
       良业科技 2019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且目标公司
业务主动转型,减少投资类项目所致;2020 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是受新冠肺
炎疫情的整体影响,部分重要项目数月未开放运营,同时新项目受疫情影响开展
情况不及当年预期等综合影响所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要求承诺方承担对应业绩承诺期内产生的业绩补偿义
务,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目标公司业绩情况,公司已进行
了商誉减值测试,目标公司经营情况未造成公司商誉减值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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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于 2020 年 8 月更名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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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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