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召开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1-04-07
证券代码: 300070.SZ 证券简称: 碧水源
债券代码: 149235.SZ 债券简称: 20 碧水 G1
关于召开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北京
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
1、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其他有利于
债券持有人参加会议的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
额且有表决权的 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 50%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
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或本期债券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
保证义务的决议以及变更本规则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通
过才能生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本期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
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
及在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绿色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受托管理人”)
就召集“20 碧水 G1”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发行情况
债券代码 149235.SZ
债券简称 20 碧水 G1
发行人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名称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起息日 2020 年 9 月 18 日
到期日 2023 年 9 月 18 日
债券余额 10.00 亿元
票面利率 5.40%
债券期限 3 年(1+1+1)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上市或转让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担保方式 无担保
二、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
3、会议召开形式:以非现场方式召开
4、会议投票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网络或通讯投票的方式、以记
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的议案》(议案全文参
见附件一)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
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
前第 7 个交易日(2021 年 4 月 12 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前在相关媒体上发
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四、出席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20 碧水 G1”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
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
人。
2、下列机构可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
表决权;下列机构为债券持有人的,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有表决权的
本期债券张数总数:
(1)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关联方;
(2)债券持有人为本期债券担保人或其关联方;
(3)债券持有人为本期债券出质股权/股票的所在公司或其关联方;
(4)债券持有人为本期债券抵/质押资产拥有者或其关联方;
(5)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属于如下情形之一:(a)已届本金兑付
日,兑付资金已由发行人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
息兑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本期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本期债券条款应
支付的全部利息和本金;(b)不具备有效请求权的债券。
3、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
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1)发行人;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3)发行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4)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五、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参见附件三)、被
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
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
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
权票的指示;
(4)投票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个人委托人签字或机构委托人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4、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网络或
通讯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二)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 17:00 前送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
证明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5、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 23-2 号
联系人:王丽乔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68635
传真:010-80768645
(2)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人:张海梅、郑云桥
邮编:100029
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箱:htbondhx@126.com
六、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用非现场投票。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1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7: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四)通过网络或通讯方式送达债券
受托管理人处。
2、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拥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债券张数一致,
即每 1 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 1 票表决权,但本通知“四、出席
会议人员”第二款所列人员持有的未偿还本期债券无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
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
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
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
搁置或不予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
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
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总额
且有表决权的 50%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
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或本期债券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
保证义务的决议以及变更本规则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通
过才能生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
准的事项,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5、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以会议决议公告为准。决
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本期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
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
及在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
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的议案
一、事项说明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20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
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1,000 万 股 。 回 购 注 销 处 理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目 前 的
3,164,596,594 股减少至 3,154,596,594 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回购注销
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
有关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本次减资的具体事宜,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详情请参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6)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7)。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注册资本的减少涉及金额较少,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现提请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就本次发行人回购注销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维持 20 碧水 G1 债
券存续,发行人也无需就本期债券提供额外担保。
附件二: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代理人,将出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或法人盖章):
债券持有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 债券持有人证 持有张数(每张面
证券名称
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券账户卡号码 值人民币 100 元)
20 碧水 G1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2021 年 4 月 日
附件三: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本公司已经按照《关于召开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公司对《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的议案》表决如
下:
〇同意 〇反对 〇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签字:
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人证券账户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日期:2021 年 4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四:
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的议案》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对《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的议案》按照以
下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如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发行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的议案》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于本次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中提出临时议案(如需)。
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于本次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中对临时议案进行表决(如有)。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 年 4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