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1-06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着建立长期性、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
系,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以实现双方业务共同发展的目标,经双方友好协
商,拟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自本协议签署
之日起三年内为公司提供总额达60亿元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意向额度,双方将在产
融结合领域长期保持深度合作,助推公司核心业务发展。上述协议为战略合作协
议,具体业务方案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涛、孔维健、刘
小丹、杜晓明、高德辉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超过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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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业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良业科技 90.01%股权。
为加强项目建设,良业科技拟向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3,100 万元的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为 2 年。同时公司为良业科技向中交
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3,100 万元的保理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期限为 2 年,保证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 3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
涛、孔维健、刘小丹、杜晓明、高德辉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反向保理业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反
向保理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7,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8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反向保理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涛、孔
维健、刘小丹、杜晓明、高德辉回避表决。因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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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申请反向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申请开
展反向保理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6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因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反向保理业务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涛、孔
维健、刘小丹、杜晓明、高德辉回避表决。因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太原碧
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向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人民币75,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19年。具体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由于该项目有其他资
金安排,同意公司本次提前终止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公告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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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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