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与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中交融资 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反向保理业务的事项、为控股子公司良业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交雄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的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上述交易的相关资料。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凯军、王月永、傅涛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