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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嘉信: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拍卖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ST 嘉信             公告编号:2021-154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资产拍卖的情况

    (一)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顺三条 21 号 1 号楼 17 层 1707 的房产(京(2016)丰台
区不动产权第 0032073 号的房产(建筑面积 175.3 ㎡))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顺三
条 21 号 1 号楼 17 层 1703 的房产(X 京房权证丰字第 118149 号(建筑面积 175.48
㎡))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1 年 6 月 2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被北
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的房产起拍
价值:1065 万元。

    本次拍卖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成交,成交价总计 1325 万元。

    (二)司法拍卖所涉及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对外担保的公告》,事
由为子公司向北京银行石景山支行借款,公司以上述涉及的房产提供担保。由于
借款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的义务,经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拍卖公司名下的上
述资产。 由于公司提前未被法院、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或债权人告知本次拍卖的
具体时间,在该次拍卖结束后获知此事。
    二、本次拍卖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6 月 1 日 10 时至 2021 年 6 月 2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
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G6MXtx&us
er_id=2046195679,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
如下:
       拍卖标的:北京市丰台区顺三条 21 号 1 号楼 17 层 1703(标的物详情见房
产证、房屋登记表,标的信息以此为准,户型及朝向以房屋实际现状为准。)
       瑕疵情况:该房屋系空房,钥匙在被执行人处未控制。
       起拍价(房号 1703):5350000 元,保证金:550000 元,增价幅度:10000
元。
       起拍价(房号 1707):5300000 元,保证金:550000 元,增价幅度:10000
元。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
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
条件。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
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
与拍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
       竞买北京市不动产,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
自然人),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拍卖成交后需携带
通过资格核验的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
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
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
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价结束前(周一至周五)接受咨
询,疫情期间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联系人:
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1851935701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
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
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拍卖
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
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
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
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
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
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
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
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部分被执行人,未能通知部分被执行
人(无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
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
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
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
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
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1 年 7 月
2 日 15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 0106 执恢 385 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19570840),拍
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6〕18 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
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
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
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
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
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
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
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
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
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519357018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6339898 010-86339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 11 号院 12 号
     丰台法院网址:http://ftqfy.chinacourt.org/。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
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三、拍卖事项对公司影响的说明

    1、如本次拍卖成交后,公司将失去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拍卖款用于抵偿债
权人的相应债务。
   2、公司本次被法院公开拍卖的房产不是公司主要办公地点及生产场所,对
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及时披露各项进展,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阿里司法拍卖关于本次拍卖的情况截图。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