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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5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7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1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2021年02月2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大行基业大
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1月30日、2021年02月10日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
长刘雷先生主持,公司在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
1,009,501,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2.96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01,567,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2.625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
代表股份7,934,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37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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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15,941,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785%。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007,11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34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934,75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377%。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进行
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1、1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9,358,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58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43,3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798,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1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43,3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9 %。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9,331,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31%;
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43,3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771,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4%;弃权1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9,331,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31%;
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43,300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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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771,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4%;弃权1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9%。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809,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390%;
反对6,921,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6%;弃权1,7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49,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760%;反对6,921,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166%;弃权
1,7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7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809,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390%;
反对6,921,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6%;弃权1,7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49,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4760%;反对6,921,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166%;弃权
1,7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73%。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7,959,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472%;
反对834,2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弃权707,887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399,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264%;反对83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332%;弃权
707,8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04%。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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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1,000,582,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165%;
反对7,148,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1%;弃权1,7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22,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521%;反对7,14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406%;弃权
1,7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73%。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609,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192%;
反对6,921,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6%;弃权1,9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49,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215%;反对6,921,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166%;弃权
1,9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1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582,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165%;
反对6,948,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3%;弃权1,9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22,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521%;反对6,94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860%;弃权
1,9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19%。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782,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363%;
反对6,948,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3%;弃权1,7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22,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067%;反对6,94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860%;弃权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7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582,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165%;
反对6,948,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83%;弃权1,9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22,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521%;反对6,94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860%;弃权
1,9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0,582,7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1165%;
反对7,148,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1%;弃权1,770,715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22,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521%;反对7,148,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406%;弃权
1,770,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07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9,318,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8%;
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56,3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758,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02%;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4%;弃权15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04%。

    (十四)以特别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
港)有限公司收取的预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9,331,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31%;
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43,300股,占出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771,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4%;弃权1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表
决权股份数量为692,632,562股、关联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908,721股、关联股东刘雷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为24,325,991股,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7,464,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20%;反
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143,3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771,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17%;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4%;弃权1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