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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2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1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
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263.00万元。

    一、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0-22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数量:515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207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40,098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3,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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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85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3

    主要行业:制造业、教育、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3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
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1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
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兴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3年至今在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未在其他
单位兼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承办过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600771)
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杰,注册会计师,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部门经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超过5年,承办过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82)等上
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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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庚,注册会计师,2016年12月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现任利安达北京分所质量部部门
负责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具有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承担过宝塔实业、
宇顺电子、妙可蓝多、金石东方等多家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从事质量复
核工作5年,从事审计工作20多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等自律组织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63.00万元,系按照利安达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
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
审计费用263.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利安达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利安达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在承担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工作,体
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
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利安达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利安达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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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

    独立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而且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
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0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审计费用拟定为263.00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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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
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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