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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2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
   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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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剂有限公司、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庆三聚能
源净化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北
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
料有限公司、SJ 环保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绿色
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
源有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三聚
绿源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筹资管理、
担保业务、项目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北京三
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并规定
了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法。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
规则独立有效地运作,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基于公司市场一体化管理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生物能源业务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增设生物能源营销部。2020 年公司下
大力气,不断优化管理流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加强对战略、经营、投资、项目等
的管控职能,集中优势资源,推进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形成了与公司现状相适应的经
营管理体系,各部门职权更为清晰、分工更加明确。
    2、发展战略
    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20 年,公司按照既定方针稳步实施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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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转型:保持传统净化剂、催化剂业务稳定,并积极在环保工程服务领域开拓新的市
场;进一步缩减垫资建设的对外工程业务和非核心贸易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子公司挂
牌转让进行战略剥离,重点完成现有核心技术示范项目,为未来实现稳定的业务增长提
供保障。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
内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配
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对公司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促进内控管理和风险
防控能力的不断提升;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进
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各相关部门、
人员及下属子公司对审计部的工作均给予支持和配合。
    4、人力资源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现行发展需要,完善《员工考勤与休假
管理办法》、《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下属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等
制度。在招聘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相结合,及时为各部门补充人
才;在培训管理方面,针对不同类型员工的需求,建立相对应的课程体系;在绩效管
理方面,公司坚持按期组织年度考核,使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配、人才甄选与培养、
团队优化、薪金福利提供依据。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以贡献大小作为员工晋
升与奖励的依据,鼓励各个岗位的员工提升专业能力,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激发人才潜能,促进公司内部协同,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5、企业文化
    公司持续秉承“天蓝、水清、地沃、人善”的发展理念,以“高效、团结、诚信、
品牌”为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绿色环保产业的引领者。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
技术创新为先导,以管理创新为保障,以服务客户为宗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回报社会,为员工提供舞台,为股东创造价值。
    2020 年,公司不断增强党支部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党员在企业工作中的模
范带头作用。多次组织党课学习,在公司内部树新风、立正气。
    公司始终倡导员工自我实现与公司发展紧密相连的共同价值观,鼓励员工的“勇
于开拓、追求创新”的进取精神,通过组织员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效增强了公司
凝聚力和员工的团队意识,使公司的企业文化深入人心,2020 年公司的“职工书屋”,
进一步丰富职工文化内容,促进知识共享与传播,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强化核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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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
       6、社会责任
    (1)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推动社会绿色发展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公司一直秉承技术创新、质量
第一、用户至上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为客户提供了优质产品及服务。
       “一站式脱硫服务业务”脱硫装置,安全、规范,质量、信誉皆有保障;公司悬
浮床加氢工业装置利用生物原料油,成功产出符合欧盟标准的第二代生物柴油产品,
进一步奠定了三聚环保在生物燃料加工领域的领先地位,市场前景广阔,对于废弃油
脂处理、碳减排、环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公司还开创了粒状干法脱硫+低温脱硝+余
热回收这一全新的工艺路线,很好地解决了烟气净化难题,有效利用了烟气余热。技
术已在内蒙古、河南、河北、山西、山东、江苏、新疆以及东北等地获得应用。
    (2)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
    严格执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质,建立有特色的化石能源
产业改造、升级和转型发展新模式;形成模块化、标准化的脱硫净化服务模式;开发
悬浮床加氢新工艺和系列催化剂,生产先进的二代生物柴油产品;加强节能减排及清
洁生产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检测计划,实现达标排放、减量排
放。这些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节约和
循环利用发挥积极作用。
    (3)保障员工权益,完善员工福利
    公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工政策,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
会保险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并与所有建立正式
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另外,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
免费体检等福利,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工会组织建立了
贫困、疾病员工的帮扶方案,对公司内患病、贫困以及发生意外的员工给与一定的资
助。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关注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在日
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多年来一直坚持并秉承 ISO14000、18000
的体系认证,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建立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创造企业安全
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公司通过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管理体系审核、安全评价、
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员工相互监督等多种形式,推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持续有效开

                                      6
展。
    (4)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2020 年,持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完善安环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加强
责任制建设,并配备专职安全环保负责人。实现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全覆盖,强化应急
预案的演练。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产单位安全专项资金提取的规定,提取的专项资金
用于购买应急器材、消防设备、应急药品、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环保检测设备等下属
各分子公司加大日常安全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监控,每周定时对安全环保设施进行巡检,
确保安全环保设施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
创造适宜工作环境,有效控制了安全环保风险。
       (三)风险评估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十分关注风险事件识别,
公司管理层关注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并将财
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研究开发、业务拓展、项目及生产管理、设备采购、员工管
理等方面纳入重点风险评估的范围,准确识别内部和外部风险。针对风险制定必要的
应对措施,建立了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内部监督系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四)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在日常事项处理方面,通过不相
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会计系统控制等措施,使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有
章可循,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
    公司根据市场预测和管理需求,确定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层层分解并实施预算
控制,定期召开经营、生产总结分析会议,通过运营分析及时跟进、调整公司的生产
经营进度等,以确保年度经营业绩的实现。
    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形成相互制衡
机制和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如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
将货币资金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审核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定期、不定期地
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和盘点,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所有银
行账户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网上银行至少设置二级审批,重
大金额必须经三级审批,密码定期更换,充分保证了网银的安全性。
    在募集资金的控制方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
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

                                   7
目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独立董事以及监事
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在研究与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建立了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已拥有多项国内外专利。公司修订了《科技开
发管理办法》,规定了从项目立项到验收结题的工作流程,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
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等。公司
重视研究成果的开发和保护,已拥有多项国内外专利,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专
利奖励办法》和《技术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并使用线上专利管理系统进行管理。通过
加强对研究与开发的管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产品和技术储备,可以更好的促
进公司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对关联交易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责任追究及处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所承担的相应责任。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
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在对外投资的控制方面,为确保重大投资的安全和增值,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
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的审批
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都做了明
确规定。对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因其明显过失行为造成公司对外投资
的重大损失,有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制订了《高风险投资业务专项管理
制度》,对公司的高风险投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在对外担保的控制方面,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对于未按规定违规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追究责任,若造成损失的应承
担赔偿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控制方面,公司进一步修订了《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工作
的程序、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项目立项、项目过程、项目移交、项目
评价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提高项目运行效率,保证公司效益。
    在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科研设

                                     8
备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各项资产的立项、
购置、调拨、报废、处置流程等的管控措施,以有效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在采购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对公司行政办公、科研、
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采购计
划、采购方案审批、采购执行、合同签订、采购验收与付款 、供应商管理、采购后评
价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有利于规范公司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
    在销售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依据市场一体化管理策略制定下发了《2020 年市场
营销部催化净化业务销售计划及销售管理办法》及《2020 年市场营销售部气体净化业
务销售计划及销售管理办法》,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封闭运行,市场化运作,维护“三
聚”品牌,负责三聚环保相关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工程项目在石油炼制、石油化工、
煤化工领域的生产、市场推广、销售和服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在对子公司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子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子公司人员招聘、调配、聘任、薪酬、绩效等管理,各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
公司的《分、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对业
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对口管理,对一般性事务进行指导及监督,及时了解子公司
的经营及管理情况,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
   (五)独立稽查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下设立了审计部,对货币资金收支、募集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和付款、账实相符的真
实性、手续的完备程度等进行不定期的核查。通过独立稽核来验证各项交易和记录的
正确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同时,对于
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了内部控制的
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信息与沟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强化信息披露事务和
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及时性,保护
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与信息披露、沟通相关的规章制
度,明确了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等;并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类

                                    9
信息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传递便捷且准确。
    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投资者和财经媒体可通
过电话、电子邮件、股东大会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为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完整、公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领导下指定专人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
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披露相关报告,并接受其问询和检查。
    2020 年公司重点围绕 OA 系统一体化管理及标准化流程建设为主,推进业务协同
和内部信息及数据的共享,加快企业信息化与工业信息化的融合,赋能管理,在内部
管控,业务协调,信息收集,即时通信等方面挖掘系统潜能,优化加强业务管理能力,
形成了一套高效的可复制的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对内建立
了较为全面且健全的信息管理平台,明确了内部控制各环节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
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受疫情影响,2020 年度,公
司在在线协同、在线业务办理、无纸化办公方面得到极大的发展。围绕业务打造了财
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市场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等业务流程体系,实
现统一、标准化的业务管理流程;移动业务端开展了大量移动功能部署及系统集成工
作,对内加强内部移动功能培训,使数据收集、视频会议、即时通信、在线文档协作、
移动打卡等功能得到了极大的普及和推广,移动端注册率达到 97%,使用频率增加超
过一倍。OA 系统平台移动办公的转型,为公司插上了移动办公的翅膀,迈入移动办公
新时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
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差错金额<    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        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                 0.5%

主营业务收入    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差错   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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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的 2%                 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2%      入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差错或损失金额<     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的 1%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0.5%

                 差错金额或损失金额≥主营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差错或损失    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的 2%          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2%           务收入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
  度做出判断。
           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d.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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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b.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我们根据内控规范体系的要求和公司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开展的内部控制
评价工作情况,认定: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另外,随着公司发展理念、战略部署、业务范围、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
的内控也会应时而动,不断调整和持续优化,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控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
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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