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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2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
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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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
有限公司、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
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三聚能源净
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
工有限公司、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SJ ENVIRONMENTAL CORP、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三聚生物质绿色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华
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北 京 三 聚 绿 源 有 限 公 司 、 内 蒙 古 美 方 煤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 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LAYSIA) SDN. BHD。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
约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筹资管理、担保业务、项目管
理、投资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
理结构,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
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三会一层”的规范运作。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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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
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成员组成。

    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和薪酬考核、审计、技术四个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
员结构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制度的设计及其他事宜等。

    董事会设有四名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工作经
验,诚信勤勉,踏实尽责,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
地做出判断,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3)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
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4)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
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公司治理结构及其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内部机构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业务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推进公司内部管理
提升,不断优化管理流程,调整内部机构职责,明确职能部门分工,形成了与公司现状相
适应的经营管理体系,确保在各自权责框架范围内对日常业务进行审批和实施。

    2、发展战略

    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依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上级控股公司发生变化:由“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海新致
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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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围绕“聚焦核心主业、剥离低效/无效资产、退出非主营业务”
方针,通过新设全资子公司、债转股等形式的股权投资支持生物柴油战略核心产业的发展;
通过股权退出和公司注销等工作,逐步剥离非主业资产,以优化业务板块的治理结构。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内部
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配备了专职
审计人员,负责对公司内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促进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的不
断提升;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济责任等进行内部
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另外,报告期内,三聚环
保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审计部据此规定对三聚环保及子公司“三重一大”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各相关部门、人员及下属子公司对审计部的工作均给予支持和配合。

    4、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员工
管理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根据公司
现行发展需要,2021 年新修订了《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长期出差人员补贴管理办
法》、《子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等制度。

    三聚环保实行“以德为先,以才为翼”的识才用人策略,靠事业聚人、发展留人,待
遇安人和感情维人。在人才的选、用、育、留等方面实施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考核和
薪酬分配机制。 在招聘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相结合,引进各类中高
端人才;在培训管理方面,公司为员工提供体系化培训方案,包括公司文化及基础制度培
训、岗位技能培训等;并鼓励员工进行学历深造、职称考评等个人进修,以提高岗位技能
和个人任职资格;在薪酬及绩效管理方面,薪酬政策以绩效考核为基础,以公正、公平、
激励为原则,推行基于岗位价值、员工个人发展和绩效提升的薪酬管理体系,致力于充分
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始终把员工的权
益的保障作为构建和谐公司的重要举措,始终把实现和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促进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全面发
展,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推动公司的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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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企业文化

    公司持续秉承“天蓝、水清、地沃、人善”的发展理念,以“高效、团结、诚信、品
牌”为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绿色环保产业的引领者。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技术创
新为先导,以管理创新为保障,以服务客户为宗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回报社会,
为员工提供舞台,为股东创造价值。

    2021 年,公司以“勇于创新,超越自我”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鼓励员工充分发
挥主观能动性和自身潜能,提升自身工作业绩,优化和完善公司业务流程,不断实现自我
超越。公司通过鼓励合理化建议、激励员工创新及岗位竞聘等手段,实现公司和员工利益
的统一,给予员工展示自身能力的平台,并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员工整体素质的提升,在忙碌的工作之余,
鼓励员工参与业余文化活动,使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与生活,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公司不定期组织伤病走访、帮助困难职工,给予员工人文关怀。

    6、社会责任

    (1)企业产品质量控制

    三聚环保一直奉行“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质量方针,视产品质量为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根本保障,认真处理、解决客户反馈意见,竭力打造一流的能源净化服务提供商。

    公司多年来通过 不断发展进 取,持续获 得质量管理 体系 ISO9001、 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ISO45001 的认证;公司下属生产企业依据各自生产
特性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

    各生产单位均建立合格供应商评审制度、原材料采购审批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对
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入库房及生产工序,
相关部门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原材料进行退货处理,确保原材料 100%合格。在生产过程
中,各生产单位建立了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艺技术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原材料储存规程、
中间产品及产成品质量控制指标和检验计划、分析检验方法,严格贯彻执行管理文件的要
求,确保产品生产各工序的质量处在稳定、受控状态;针对生产工序中的质量关键因素建
立质量管理点,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实施处置方案,包括返工、返修、降级或报废;对产成
品实施入库前、出厂前、双重质量监测机制,确保了公司推向市场产品的质量合格率达到
100%,确保公司信誉,同时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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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环境保护与节约能源

    严格执行可持续发展理念,遵守各项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检测计划,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实现达标排放、减量排放。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建立有特色的化石能源产业改造、
升级和转型发展新模式;公司利用悬浮床加氢成套技术成功生产出符合欧盟标准的二代生
物柴油。

    (3)保障员工权益,完善员工福利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所有员
工签署劳动合同,严格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员工享受法定休假日、
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无克扣
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了工会,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监督作用,通
过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教育等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
动关系。在工资待遇、劳动保障、工作时间等方面实现集体协商,进一步保护员工利益。
公司工会组织建立了贫困、疾病员工的帮扶方案,推进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活,切实为
职工排忧解难。

    与此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生产经营与员工健康并重的管理理念,创造企
业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
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各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
条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善工作环境,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严格要求
根据工作岗位情况配置有针对性的劳动防护用品,组织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
进行职业病体检;建立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对接
触放射源及危害元素的科研人员建立人员健康体检档案。此外,公司每年定期对所有员工
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4)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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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下达了安全环保通知共计 15 项,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积极
相应国家、地方及上级公司号召,严格落实安全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安全责任制、岗
位安全责任制,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均已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与环保负责
人,明确年度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并组织每周、每月、每季度的安全环保检
查,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安全防控设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加强现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有效控制了安
全环保风险。

    (三)风险评估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十分关注风险事件识别,公
司管理层关注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严格执行“三
重一大”集体决策,将财务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研究开发、业务拓展、项目及生产管理、
设备采购、员工管理等方面纳入重点风险评估的范围,准确识别内部和外部风险。针对风
险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建立了有效的决策程序和内部监督系统,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四)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在日常事项处理方面,通过不相容职
务相分离、授权审批、财产保护、会计系统控制等措施,使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有章可循,
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股东会层面、《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董事会层面、《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试行)》等总经理办公会层面制度予
以修订;同时制定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试行)、《离任审计管理办法》、《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决策文件传阅制
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

    公司根据市场预测和管理需求,确定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层层分解并实施预算控制,
定期召开经营、生产总结分析会议,通过运营分析及时跟进、调整公司的生产经营进度等,
以确保年度经营业绩的实现。

    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和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如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将货币资
金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审核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定期、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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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抽查和盘点,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所有银行账户定期检查,
并由审计部监督银行账户的开立及清理工作;网上银行至少设置二级审批,重大金额必须
经三级审批,密码定期更换,充分保证了网银的安全性。

    在募集资金的控制方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
批、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或变
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由审计部按季度出具专项检查报告,
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在研究与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建立了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技
术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公司按照《科技开
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科研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等各工作流程实施了管控。公司重视研究
成果的开发和保护,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专利奖励办法》、《对外技术合作及成果转
化管理办法》、《技术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了公司技术秘密、科
研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对研究与开发的管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储备,可
以更好的促进公司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对关联交易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责任追究及处罚相关条款明确规定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所承担的相应责任。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
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在对外投资的控制方面,遵循《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的投资基本原
则,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研究评估、投资事项审批程序、投资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流程,
通过收购优质资产等,优化业务结构;同时逐步剥离非主业资产。例如新设马来西亚全资
子公司、收购美方焦化 70%股权、通过北交所公开挂牌完成宝聚科技 100%股权、三聚能
源 100%股权转让等。

    在对外担保的控制方面,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公司
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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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的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对于未按规定违规签订担保合同的人员追究责任,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工程项目的控制方面,公司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工作的程序、
相关部门岗位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项目立项、项目过程、项目移交、项目评价等工作进
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提高项目运行效率,保证公司效益。在项目债务追讨上,公司通过
各种途径催收应收账款,完成了部分资金的回笼,有效盘活了现金流。

    在资产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科研设备管
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了各项资产的立项、购置、调
拨、报废、处置流程等的管控措施,以有效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在采购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按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实施采购,对公司行政办公、
科研、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所需的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流程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采购
计划、采购形式、采购方案审批、采购执行、合同签订、采购验收与付款 、供应商管理、
采购后评价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有利于规范公司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在销售管理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下发了《2021 年能源净化产业销售管理办法》,实
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了对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目标导向,推动了公司整体销售
目标的实现;公司一体化改革卓有成效,形成了面向能源与石油化工、煤化工等行业市场
的一体化运营体系。此外,公司还在多个领域与其他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力求通过合作
创新,实现多方共赢,维护了“三聚”的品牌形象,提升了公司竞争力。

    在对子公司的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聚环保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归口管理体系》,各子公司
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遵循依法
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对决策事项归集上报;制定了《子公司、分公司人力资
源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子公司人员招聘、调配、聘任、薪酬、绩效等管理,各
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
公司的《分、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对业务活
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对口管理,对一般性事务进行指导及监督,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及
管理情况,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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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稽查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
立了审计部,对货币资金收支、募集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和付款、运营绩效、经济责任、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进行不定期的核查。通过独立稽核来验证各项交易和记录的正确
性,判定经营效率、效益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同时,
若发现有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
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信息与沟通

    2021 年企业信息化工作在上一年基础上,继续加快推进企业统一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阶段性完成各下属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及部门科室人员的系统全员接入工作。同时重点围
绕 OA 系统一体化管理及标准化流程建设,推进业务协同和内部信息及数据的共享,加快
一线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管控、规范流程、提升生产及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充分利用数字化应用赋能促进企业管理转型升级。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聚焦企业内部
信息沟通和信息宣传平台建设,重点加强企业内部信息的收集和信息分享工作,充分利用
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整合各方资源,构建以信息平台+企业微信+微信工作群+企业邮箱
的信息沟通应用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打造了“三聚之声”宣传板块、每日一图、三聚 E
家人、建言献策邮箱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沟通渠道。

    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信息沟通交流体系的建设,为充分保障内部信息沟通的畅通,
提供强有力的系统及应用体系的支持。未来我们将继续聚焦企业全面数字化转型工作,积
极探索,努力实践,应用新技术,引领新业务转型升级,创造业务新价值。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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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断类别

资产总   差 错 金 额 ≥ 资 产 总 资产总额的 0.5%≤差错金额<资产 差错金额<资产总额
  额     额的 1%                 总额的 1%                      的 0.5%

主营业   差 错 金 额 ≥ 主 营 业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差错金 差错金额<主营业务
务收入   务收入总额的 2%         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2%      收入总额的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断类别
资产总   差 错 或 损 失 金 额 ≥ 资 资产总额的 0.5%≤差错或损失 差错或 损失金 额<资
  额     产总额的 1%                金额<资产总额的 1%          产总额的 0.5%
主营业   差 错 金 额 或 损 失 金 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差错 差错或 损失金 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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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务收入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总 额 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营 业 务 收 入 总 额 的
           的 2%                      的 2%                       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做
出判断。

    1)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d.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a.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

    b.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我们根据内控规范体系的要求和公司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开展的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情况,认定: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另外,随着公司发展理念、战略部署、业务范围、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公司的内
控也会应时而动,不断调整和持续优化,以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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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控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
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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