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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政通: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0-06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发展需要,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签订合资协议,共同投资成立北京华易政通城市管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比例 40%;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5%;广
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5%。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华易智美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6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7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维修;
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通讯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程设计。(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厦门华易智美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2500%          340

 2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200

 3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200

 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200

 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5000%          200

 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5000%          200

 7                 易华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6250%          170

 8              山东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750%           30

 9              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750%           30

 10             福建省康源图像智能研究院           1.8750%           30



      2、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顺清
      注册资本:6222.222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07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通信工程设计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总
承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市政工程设计服务;电
子产品设计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
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地下管线探测;测
绘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
理;市政设施管理;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
程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建筑物电力
系统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
程服务;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
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工仪器仪表
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
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技术推广
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卫星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
水文服务;水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劳务派遣服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陈顺清                     42.2036%         2626

  2                      姜梅                      33.9911%         2115

  3            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          10.0000%       622.2222

  4     广州奥智同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286%           400

  5                     郑彩霞                     3.0536%           190

  6                     彭进双                     1.8161%           113

  7                     唐伟平                     1.7357%           108

  8                      江岚                      0.7714%           48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易政通城市管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80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基础软性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以审核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各投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                40%

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           350                35%

      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50                25%

    3、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
    丙方: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按持股比例认缴相应出资,
并按三方约定的具体出资时间分期完成出资。
    发起人各方的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发起人各方认缴的出资比例为:甲方 40%、乙方 35%、丙方 25%。
    1、合资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起人的权利:
           1)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设立费用的支出。
           4)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公司股
东权利。
           5)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
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发起人的义务:
           1)严格遵守本协议,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2)各发起人为设立公司的行为提供各种便利和协助,及时提供设立公司所需
的文件材料。
         3)各发起人主要任务:
         甲乙丙三方利用自身资源及优势,在不损害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促进公
司市场拓展。
         4)公司不能成立时,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然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予以分摊。
         5)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受到损害,应依法对公司
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成立后,各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不得作出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
利益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协议难以继续履行的。
         2)各方发起人一致同意进行变更的。
         3)因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严重影响本协议履行的。
    3、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发起人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签订
补充协议书并作为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与北京华易智美城镇规划研究院(有限合伙)、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
同设立合资公司,围绕全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工作提供第三方评价服务、关键技术
集成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投资标的设立后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
管理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对其的投资管理行为,加强内部风险管控体系,建立和完善
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以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促进其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