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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GQY视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31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991.24 万元
收购河南平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86 万股股份,占标的公司股份总额的 4.43%,有利于增强公司投资收益,促进
公司经营业绩。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
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河华夏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平
原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河南平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43%股份
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曹 中:




秦霆镐:




吴雷鸣: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