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公告2018-04-10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18-012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2014 年修订)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经
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
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资格。
二、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
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的利率将不
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5、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仅采取面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
的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用途以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
结构确定。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借款中已到期的部分,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8、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期债
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发行债券的上市
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法
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0、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网上网
下发行比例、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
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及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3、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
4、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和部门就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
市所涉事项的反馈意见及询问;
5、签署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法律
文件;
6、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的相关工作;
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有关公司债券政
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
求。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
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债券
的工作效率。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