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14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18-025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
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348,271.76 元,营业外支出 1,337,817.66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989,545.90
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
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更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