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06-26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创医惠”)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就公司 2018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现就公司放弃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主要是综合考虑公
司自身经营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因公司原董事商巍先生、张佶
先生担任该参股公司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放弃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蔡在法 张立民 严义
2018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