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资产重组事宜采取 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本公司在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就本次资产重组 进行初步磋商时,约定对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同时, 本公司内部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明确规 定了相关敏感信息及该信息的知悉范围,保密措施的执行及违反保密制度的责任 等;严格控制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重组相关敏感 信息的人员范围。 综上所述,本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严 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围,严格履行了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