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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王文静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王文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5月12日,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忠诚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
积极参加公司2020年度内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将2020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自本人任职起,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了
公司的董事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
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
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自本人任职起,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
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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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年5月12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2、2020年6月22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重组事项、《关
于变更限售承诺履行主体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为审议的2020年重组事项决策程序、交易方案、评估事
项、《关于变更限售承诺履行主体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
的议案》、《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出具了《关
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0年9月13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5、2020年9月21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业绩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3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其下属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吸
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上海恒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的议案》,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30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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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东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2月4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资产置换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
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31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资产
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出具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邮
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
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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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四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权力与履行义务,在任职期间,作为战略
委员会委员主任,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相
关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对各类新发及修订的文件制度进行研习,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我对公司在2020年给予我
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4
特此报告!




             5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王文静(签字):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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