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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2-01-07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2-00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万建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
持有本公司股份3,549,5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计划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87,3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裁万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万建民。

    ( 二 )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公 告 披 露 之日 , 万 建 民先 生 持 有 本公 司 股 份
3,549,5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2019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得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887,396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比例的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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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6、拟减持价格:参考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9 年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

    ①若自取得标的资产之日(即持有标的资产在公司登记机构被登记为标的公
司的股东之日)至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
之日的期间(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持有期间”)未满十二个月,则通过本次交易
所获得的对价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
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
他人管理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②如标的资产持有期间达到或超过十
二个月,则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登记之日起
十二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

    2、其他承诺

    万建民先生现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万建民先生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万建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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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万建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万建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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