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健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
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公司提名其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王健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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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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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正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2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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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兵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3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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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克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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