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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2-075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潘超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3%)。
    公司近日收到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5,000股,已完
成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2022 年 7 月 18 日-
             集中竞价交易                             8.12       165,000       0.03
   潘超                      2022 年 9 月 19 日
               合   计                -               8.12       165,000       0.03

    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中已解锁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1
        合计持有股份             367,500     0.06        202,500        0.03

 潘超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500     0.03        202,500        0.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000     0.03          0             0

   注:

   1、本公告中涉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时,“公司总股本”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潘超先生的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潘超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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