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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芝药业: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0-12-11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4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年7月29日、2018年8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向激励对象授予115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000万股的2.56%,
其中拟首次授予9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000万股的
2.11%;预留2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000万股的0.44%,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17.39%。
    (二)2018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18 年 7 月 29 日至 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18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9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73名激励对象949.80万份
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7.10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
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除激励对象贾玉江及李家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各1,000份、合计2,000份,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五)2018年10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73名激励对象949.80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期
权简称:康芝JLC1,期权代码:036316,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7.10元。
    (六)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确定以2018年12月10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14名激励对象200万份股票期权,
同意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6.53 元。
    (七)2018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所涉授予14名激励对象200万份期权的登记工
作,期权简称:康芝JLC2,期权代码:036328,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6.53
元;
    经以上授予登记,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为 11,498,000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9,498,000 份,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 2,000,000 份)。
激励对象人数为 87 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3 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为 14 人)。
    (八)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鉴于原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19 名不符合激励条
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93,50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经公司申请,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093,500 份股票期权的注
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减少至 10,404,500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减少至 8,604,500 份,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减少至
1,800,000 份),激励对象人数减至 68 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至 57 人,
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至 11 人)。
    以上相应公告见巨潮资讯网 2018 年 7 月 29 日、2018 年 8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10 日、2018 年 10 月 10 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12 月
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为: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层面 2018、2019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原 7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 5 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 3 名,有一名重叠人员,既是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又是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注销以上 7 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25,200 份(其中注
销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775,200 份,注销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0,000 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 离 职 注 销 后 , 公 司 2018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已 获 授 股 票 期 权 将 减 少 至
9,479,300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减少至7,829,300份,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减
少至1,650,000份),激励对象人数将减至60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至52
人,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至8人)。
    (二)公司层面 2018 及 2019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
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2)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18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期行权时间安
排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一致。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7年为基数,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以
   第一个行权期
                   2017年为基数,201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17年为基数,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或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7年为基数,2019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以2017年为基数,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或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7年为基数,2020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18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
目标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一致。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17、2018、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5,537,644.57 元、13,366,218.52 元、-26,462,980.18 元,以
2017 年基数,2018、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75.93%及-147.65%,因此公司
2018、2019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要求的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公司 2017、2018、2019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68,137,008.12 元、
882,744,803.06 元、1,008,431,482.87 元,以 2017 年基数,2018、2019 年度营业收
入增长率分别为 32.12%及 50.93%,未达到 201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要求
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因此,第一、二个行权期剩余股票期权数的 70%即 6,635,510 份股票期权(其中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5,480,510 份,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 1,155,000 份)不符合行权
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将对上述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6,635,51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将减少至 2,843,790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减少至 2,348,790 份,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减少至
495,000 份)。
    (三)本次注销数量合计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7,560,710 份(其中注销首次授予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 6,255,710 份,注销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305,000 份)。
    注销完毕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将减少至 2,843,790
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减少至 2,348,790 份,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减少至
495,000 份),激励对象人数为 60 人(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至 52 人,预留
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减至 8 人)。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
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原7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2018、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
达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7,560,71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原7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2018、2019年度业绩
考核未达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7,560,71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尚需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关
注销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