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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信科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10-23  

                        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3022           债券简称:长信转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伟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伟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陈伟达先生: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
会计师,先后历任合肥市供水集团财务部科员,科丝美诗(上海)化妆品有限公
司财务主管,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财务经理,都邦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务部室主任。现担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总裁助理,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监事、
长信智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德普
特电子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伟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0 股,与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伟达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