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2-094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交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季维东先生计划在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2,7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395%。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数量 过半的告知函》,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于2022年9月16日至10月12日通过集中 竞价、盘后定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8,858,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6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情况 减 持 股 数占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 司 总 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2022-09-16 4.01 2,099,300 0.14 盘后定价交易 2022-09-28 3.68 1,500,000 0.10 季 伟 (视同集中竞价交易) 2022-09-30 3.61 3,800,000 0.26 大宗交易 2022-10-10 3.18 5,200,000 0.35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9-16 4.24 100 0.00 季维东 盘后定价交易 2022-09-16 4.01 2,109,400 0.14 (视同集中竞价交易) 2022-09-22 3.95 5,300,000 0.36 2022-09-27 3.31 7,500,000 0.50 大宗交易 2022-10-11 3.09 1,620,000 0.11 2022-10-12 3.14 9,730,000 0.65 合 计 - - 38,858,800 2.61 3、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15,148,776 27.88 415,148,776 27.88 南 通 其中:无限售条件 156,249,100 10.49 156,249,100 10.49 产 控 股份 有限售条件 258,899,676 17.39 258,899,676 17.39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5,693,405 7.10 93,094,105 6.25 其中:无限售条件 季 伟 26,423,351 1.77 13,824,051 0.93 股份 有限售条件 79,270,054 5.32 79,270,054 5.32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05,182,340 7.06 78,922,840 5.30 其中:无限售条件 季维东 26,295,585 1.77 36,085 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 78,886,755 5.30 78,886,755 5.3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26,024,521 42.04 587,165,721 39.43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合计 208,968,036 14.03 170,109,236 11.42 股份 有限售条件 417,056,485 28.01 417,056,485 28.01 股份 备注:上述表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上述减持与此前 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 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至本公告日,季伟先生与季维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