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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新机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5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等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

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 3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

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

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杨辉先

生个人履历,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一

致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

岗位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辉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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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仅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家骅            王雄元              赵文安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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