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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5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2-049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庄大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纯桂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金水
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19,919,977.66      1,052,186,526.56                                     6.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52,106,939.56        827,157,485.59                                     3.02%
(元)
股本(股)                           216,000,000.00        216,00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94                3.83                                     2.87%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522,154.94                                   102.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4                                      100%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5,498,366.99                 -9.18%      263,694,273.45                 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43,930.90               -17.03%       29,438,622.55                -2.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14                   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14                   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7%               -21.92%                3.50%               -6.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0.57%                -8.06%                3.44%               -2.55%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1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1,214.7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878,500.00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4,095.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87,151.65
                          -                                -                            -
合计                                                       486,038.58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                          -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048



                                                                                                              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香港)龙铂投资有限公司                         26,061,840 人民币普通股                                     34,362,000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
                                                   13,274,033 人民币普通股                                     20,475,473
                    限公司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49,7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06,000
         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3,235,140 人民币普通股                                     4,194,0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1,811,663 人民币普通股                                     1,811,663
                  建行 809
         江西潮望投资有限公司                         897,734 人民币普通股                                        897,734
    仙居县汇众工贸有限公司                            777,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6,680
                        赵雪灵                        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0,0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579,758 人民币普通股                                        579,758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深圳市海富通创业投资有限公
                                                      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1,480
                        司
                                 1、天堂硅谷最大股东为天堂硅谷集团,其持有天堂硅谷 10%股权;同时,汇众工贸为天堂
                                 硅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情况的说明                   2、南玻香港为南玻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南玻香港注册资本 8,644 万元港币,南玻集团
                                 持有其 100%股权。
                                 3、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不详。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   本期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股数           股数
汕头市金刚玻璃
                      58,122,000               0              0      58,122,00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实业有限公司
(香港)龙铂投
                      8,300,160                0              0       8,300,16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资有限公司
浙江天堂硅谷合
众创业投资有限        7,201,440                0              0       7,201,44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公司
中国南玻集团股
                      3,156,300                0              0       3,156,30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份有限公司
仙居县汇众工贸
                      1,748,880                0              0       1,748,88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有限公司
深圳市保腾创业
                      1,748,880                0              0       1,748,88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投资有限公司
南玻(香港)有
                        958,860                0              0         958,86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限公司
汕头市凯瑞投资
                        972,000                0              0         972,00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富通创
                        411,480                0              0         411,48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8 日
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7 日,蒋毅刚
蒋毅刚                    7,500                0              0           7,500 高管锁定股   董事通过竞价交易方式购
                                                                                             入金刚玻璃股份 10,000



                                                                                                                            3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7.4 条、
                                                                             第 3.7.5 条规定,每年的第
                                                                             一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以蒋毅刚董事在上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
                                                                             其名下的,在本所上市的本
                                                                             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计
                                                                             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
                                                                             定额度;同时,对蒋毅刚董
                                                                             事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
                                                                             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进行解锁。当计算
                                                                             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
                                                                             四舍五入取整数位;当账户
                                                                             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其本年度可转
                                                                             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
                                                                             公司股份数。
合计           82,627,500          0           0      82,627,500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940.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客户使用银行承况汇票支付业务增加所致。

2、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36.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回2011年期末应收的出口退税款。

3、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89.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吴江公司新增在建工程项目。

4、 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0.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属下子公司亏损新增的递延所得税。

5、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40.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开出的银行承况汇票增加。

6、 应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42.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未付设备款增加。

7、 预收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60.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产品包安装但尚未完成安装项目业务所
   收到的货款增加。

8、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74.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其他往来款项减少。

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期末较年初减少47.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汇率变动。

10、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87.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而使附加税
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36.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贷款增加。

12、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82.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货款收回增加而减少计提坏账准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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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56.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贴比去年同期减少。

14、营业外支出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365.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及对外捐赠增
加。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增加102.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经营活动
现金增加。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83.3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增投资额比去年
同期减少。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较去年同期减少116.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现金分红情况
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3,694,273.4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5%;利润总额为
33,940,800.9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38,622.55元,比去年同期
下降2.62%。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各项业务。一方面,
公司安防玻璃盈利能力仍有所提升,其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呈现持续稳步增长的态势。公司产业布局优势及
规模效益日益显现。但是另一方面,光伏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低迷,新增产能未能发挥出效益。因此,公司
整体的利润提升幅度有限,总体利润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报告期内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1、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募投项目的建设方面,公司均按照计划稳步推进,且运行情况正常。

       2、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的优势,加强市场推广力
度,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在优化国内营销渠道结构的同时,继续加快在海外市场的布局。

       3、在团队建设方面,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人员结构,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4、在技术研发管理方面,公司继续推进研发技术的创新和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新获专利4项。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防爆玻璃及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等特种玻璃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
公共建筑设施(火车站、机场、体育馆、地铁、高档商业写字楼及一些地标性建筑物),这些大型基础设
施与政府的投资力度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影响较大,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将
影响到本公司特种玻璃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影响收入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2、产业政策风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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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主要从事安防玻璃及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等两大类特种玻璃产品业务,产品市场需求与国家行
业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我国在安防玻璃产品应用领域尚未形成完善的约束监管机制,行业安全标准及产品的技术参数与国际
同类标准相比较低。目前,国家在安防玻璃产品的行业应用标准正式推出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
公司高端安防玻璃产品市场需求的迅速扩大也存在不确定性。

    当期,太阳能光伏行业整体受欧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影响较大,太阳能电池片价格大幅下降,本公司
生产的双玻璃光伏建筑组件受此影响,销售单价有所下降。未来如果各国产业政策继续调整,将可能对本
公司该类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3、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国内特种玻璃细分领域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上市后外界对公司的关注的提升,尝试进入特种玻
璃细分领域市场的公司会越来越多。公司必须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加大品牌
的建设,强化关键技术研发,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确保公司已取得的先发优势及技术领先于同行业水平。

   4、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上市后,面对业务高速成长,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项目的投产,销售网络布局的不断延伸,使公司规模急速扩大,不仅在人才的数
量及质量上有更高的需求,同时对公司的管理团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虽然有一定的人才储备,
但是尚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                      -                      -                 -            -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                      -                 -            -
                     1、汕头市金刚玻璃 (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
                     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
                     2、(香港)龙铂投资 锁定的承诺                                                       报告期
                     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业、                                  内,上述控股
                     3、浙江天堂硅谷合 实际控制人庄大建先生以及                                      股东、股东及
                     众创业投资有限公 凯瑞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公司董事、监
  发行时所作承诺                                                  2010 年 07 月 08 日 -
                     司;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事、高级管理
                     4、中国南玻集团股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                                      人员都遵守
                     份有限公司;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了所做的承
                     5、深圳市保腾创业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诺。
                     投资有限公司;    份。
                     6、仙居县汇众工贸      公司股东龙铂投资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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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7、南玻(香港)有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限公司;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
8、深圳市海富通创 有的本公 8,300,160 股股份。
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天堂硅谷承诺:
9、汕头市凯瑞投资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有限公司;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
10、公司董事、监事、
                    有的本公司 7,201,440 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庄大
建先生、陈纯桂先        公司股东南玻集团承诺:
生、林文卿女士、李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慧庆先生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 3,156,300 股股份。
                       公司股东保腾创投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 1,748,880 股股份。
                       公司股东汇众工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 1,748,880 股股份。
                       公司股东南玻香港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公司 958,860 股股份。
                       公司股东海富通创投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 411,480 股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庄大
                   建先生、陈纯桂先生、林文卿
                   女士、李慧庆先生承诺:在前
                   述锁定期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备注:以上股份数按公司
                   2010 年度权益分派后计算)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大
                   建、高级管理人员陈纯桂、控
                   股股东金刚实业及其他主要
                   股东龙铂投资、天堂硅谷、凯
                   瑞投资出具了《关于不进行同
                   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本
                   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
                   不从事与其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发展与本公司经
                   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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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项目,也不为自身或代表任
何第三方与本公司进行直接
或间接的竞争;承诺不利用从
本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
接进行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
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
本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该承诺函持续至不再持有本
公司股份满 2 年之内有效。
      另外南玻集团也出具了
《关于不进行同业竞争的承
函》,承诺对于本公司及子公
司现经营的高强度单片铯钾
防火玻璃、低辐射镀膜防火玻
璃、防炸弹玻璃、防飓风玻璃
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双玻璃光
伏建筑组件的生产、销售及安
装领域,不从事竞争的业务或
活动,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
展与本公司上述经营范围相
同的业务或项目;承诺在上述
业务领域内,不利用从本公司
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进行
竞争活动。该承诺函的效力持
续至南玻集团不再持有本公
司股份之日终止。
    (三)关于不影响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承诺
函
      本公司股东龙铂投资、
天堂硅谷、南玻集团、保腾创
投于 2010 年 1 月出具承诺函,
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
公司股份;不与本公司其他股
东签订与本公司控制权相关
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
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
行使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
任何可能影响庄大建先生作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
活动。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金刚实业、实际控制人庄大建
先生无条件代为承担本公司
或公司子公司金太阳工程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
业、实际控制人庄大建先生已
分别于 2010 年 2 月 23 日和
2010 年 4 月 8 日出具书面承
诺,承诺如本公司或金太阳工
程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
追缴住房公积金,金刚实业和
庄大建先生将无条件代为承
担;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公
司或金太阳工程处以罚款,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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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实业和庄大建先生将无条
                                       件代为承担该罚款;对于因住
                                       房公积金而发生的其他损失
                                       或风险,金刚实业和庄大建先
                                       生也将无条件代为承担。
                                           (五)关于无条件承担临
                                       时厂房拆除风险损失的承诺
                                       函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刚实
                                       业出具了关于无条件承担小
                                       农场地块厂房损失的承诺,承
                                       诺如果该厂在“4 兆瓦太阳能
                                       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
                                       项目”建成前被拆除,金刚实
                                       业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
                                       济损失。报告期内,本公司控
                                       股股东金刚实业依然遵守关
                                       于无条件承担小农场地块厂
                                       房损失的承诺。“4 兆瓦太阳
                                       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
                                       线项目”已建设完成,目前公
                                       司正在积极向汕头市相关部
                                       门申请取得小农场土地所有
                                       权,汕头市国土资源部门、规
                                       划部门以及市政府已原则同
                                       意我公司对该块土地取得使
                                       用权,但尚需履行相关程序,
                                       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相关各方
                                       办理。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                    -                        -               -        -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 是 □ 否 □ 不适用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570.76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4.48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836.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7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



                                                                                                               9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资金投向       更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含部分   总额     (1)           金额(2) (%)(3)= 用状态日    益              生重大变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1 年
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
                   否            8,500      8,500        0 7,745.1       91.12% 06 月 22        430 是       否
玻璃生产线
                                                                                日
4 兆瓦太阳能光伏建                                                              2011 年
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 否            6,515      6,515        0 6,492.12      99.65% 06 月 22        289 是       否
项目                                                                            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2011 年
金结余用于补充流动 否                0          0        0    777.78         0% 07 月 08           不适用    否
资金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015     15,015        0    15,015 -          -               719 -        -
超募资金投向
                                                                                2011 年
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           26,372.7 21,372.7              15,061.6
                    是                                   0               70.47% 11 月 25       -237 否       否
产线项目                             5        5                     7
                                                                                日
                                                                                2012 年
                                         10,852.1          10,802.3
吴江投资项目         是       4,225.16            1,564.48               99.54% 12 月 30       -135 不适用   否
                                                1                 7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0          0        0         0         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0          0        0 5,957.85          0% -          -       -         -
                              30,597.9 32,224.8          31,821.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64.48          -             -              -372 -        -
                                     1        6                 9
                              45,612.9 47,239.8          46,836.8
合计                 -                          1,564.48          -             -               347 -        -
                                     1        6                 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如下:报告期内光伏市场持续低迷,新产品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电池片作为内部原材料供应的目标达到,但对外作为产品单列销售尚未达到预定目标。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
                     其实施的议案(一)—— 建设 50MW 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线事宜》的议案,我司拟用超募资金
                     263,727,495.96 元建设 50MW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及建设与之相配的硅片切割、电池片生产线;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
                     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0 年 8 月 21 日公告。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建设 50MW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中的切片部分暂缓实施,并将该部分拟投入资
                     金 5,000 万元转入吴江投资项目,变更后: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使用的超募资金 213,727,495.9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元,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
及使用进展情况       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1 年 5 月 10 日公告。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项目支出专
                     项说明的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已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建
                     设完毕,达到年产 50MW 太阳能电池片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651 号);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
                     以上议案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公告。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
                     已建设完毕,达到年产 50MW 太阳能电池片预定可使用状态。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651 号),审核结果如下:截至



                                                                                                                  10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1 年 11 月 25 日止,该项目计划投资 213,727,495.96 元,实际投入 150,616,680.70 元,项目节
                    余资金 63,110,815.26 元,公司决定将超募资金专户中部分节余资金 5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监事会、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公告。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50MW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占计划募集资金投入的 70.47%。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公司所需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 29,870,869.60 元发行费用
                    中包括了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9,578,500.00 元。根据 2010 年 12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文)的
                    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据此,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9,578,500.00 元,调整记入 2010
                    年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该笔资金作为超募资金已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账号为
                    803016432008093001。公司决定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 9,578,500.00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及其实施的议案—— 吴江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选址在江苏省的吴江经济开发区,与全资子公
                    司香港凤凰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由金刚玻璃控股的中外合资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
                    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20,262.21 万元(其中,使用了超募资金 4,225.16 万元),建设生
                    产线两条:1、建设环保节能型玻璃产品 120 万平方米特种玻璃生产线; 2、建设年产 8MW 太阳能
                    BIPV 组件生产线;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0 年 10 月 23 日公告。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的议案,公司拟将建设 50MW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中的切片部分暂缓实施,并将该部分拟
                    投入资金 5,000 万元转入吴江投资项目,变更后:吴江投资项目使用的超募资金 9,225.16 万元,截
                    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吴江投资项目超募资金实际投入 9,237.89 万元,占计划超募资金投入的
                    100.14%。吴江投资项目实际超募资金投入额较计划超募资金投入额增加 12.73 万元,主要系由超募
                    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投资于吴江投资项目所致。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和考虑,决定将原吴江投资项目进行变
                    更。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投资总额由“20,262.2 万元”变更为“24,055.61 万元”;2、注册资本
                    由“1,600 万美元”变更为“2,200 万美元”;3、“建设年产 8MW 太阳能 BIPV 组件生产线”项目停止
                    实施;4、将“建设环保节能型玻璃产品 120 万㎡特种玻璃生产线”项目(已使用公司超募资金 9,237.89
                    万元)扩展为“建设环保节能型玻璃产品 180 万㎡特种玻璃生产线(使用公司超募资金 10,852.11
                    万元)”;5、注册地址由“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潘龙路”变更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字路 168
                    号”。(备注:地址名称变更,厂区位置不变)。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投
                    入吴江项目的议案》,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1,614.22 万
                    元。公司决定将上述资金全部用于投入变更后的吴江投资项目,即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这四个银行的存款余额合计 1,613.46 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吴江支行。鉴于上述四个专户所涉及的项目已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和 2011 年 11 月 30 日做完工审
                    计结算,由此公司决定将四个专户作销户处理。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了上述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2 年 6 月 5 日公告。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自筹资金 80,445,682.92 元(自有资金 50,445,682.92 元及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 30,000,000.00 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投入高强度单片铯钾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防火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5,858,681.72 元,投入 4 兆瓦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项
                   目 54,587,001.20 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
                   期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0,445,682.92 元,并且将其中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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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000.00 元用于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高强度单片铯钾防火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4 兆瓦太阳能光伏建
                    筑一体化组件生产线项目》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建设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两个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报
                    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460 号),公司拟将截至 2011 年 6 月 22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7,777,754.33
                    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公告。
                        结余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铯钾技术改造项目。在设备工艺改造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是由公司
                    技术人员自行完成,由此节省了资金的投入。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项目支出专
                    项说明的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已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建
                    设完毕,达到年产 50MW 太阳能电池片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651 号);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
                    以上议案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公告。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已建设完毕,达到年产 50MW 太阳能电池片预定可使用状态。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651 号),审核结果如下:截至
                   2011 年 11 月 25 日止,该项目计划投资 213,727,495.96 元,实际投入 150,616,680.70 元,项目节
                   余资金 63,110,815.26 元,公司决定将超募资金专户中部分节余资金 50,000,000 元用于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剩余资金 13,110,815.26 元;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公告。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 50MW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占计划募集资金投入的
                   70.47%。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投
                    入吴江项目的议案》,截至 2012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1,614.22 万
                    元。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较“50MW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项目”节余资金金额增加
                    303.14 万元,主要系由超募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投资所致。公司决定将上述资金全部用于投入变更
                    后的吴江投资项目,即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这四个银行的存款余
                    额合计 1,613.46 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鉴于上述四个专户所涉及的项
                    目已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和 2011 年 11 月 30 日做完工审计结算,由此公司决定将四个专户作销户处
                    理。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
                    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议案于 2012 年 6 月 5 日公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用途及去向
                         其他情况: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由 45,612.91 万元调整为 46,570.76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48,6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
                   保荐费 1,67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6,928 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
                   其他发行费用 1,315.0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12.91 万元。根据 2010 年 12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月 28 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知》(财会[2010]25 号文)的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
情况
                   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据此,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9,578,500.00 元,调整记入 2010 年年度管理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该笔
                   资金作为超募资金已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进行专户管理,账号为 803016432008093001。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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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广东证监局《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
[2012]109 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第一百六十九条进
行修订,并制定了《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 年度至 2014 年度)》,《公司章程》的修
订及相关制度规划的建立已经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百六十九条修订为: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实施现金分红: ①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
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4)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该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
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6)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
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
见并公开披露。

    (7)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
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8)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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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对于公司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须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
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
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
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0)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
有股东配售股份。

    (11)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
用的资金。

    2、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分配预案发表
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的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
最终与会股东投票通过分配方案后由公司相关部份组织实施。

    相关制度及章程,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销售合同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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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合同标的:彩釉半钢化夹胶玻璃,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9月11日,合
同金额:5612.89万元。

   (2)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标的:超白钢化玻璃,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9月21日,合同
金额:983.73万元。

2、借款合同

   (1)公司2012年8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
GDK476450120120452,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借款年利率浮动,借款期限:2012.8.21-2013.8.21。
此借款担保方式为保证。

   (2)公司2012年8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
号为2012年(营销)字0077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借款年利率6.6%,借款期限:
2012.8.17-2013.8.15。此借款担保方式为保证。

   (3)公司2012年9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
为2012年(营销)字0085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借款年利率6.6%,借款期限:2012.9.6-2013.9.5。
此借款担保方式为保证。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2012年8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
案。

    2012年10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
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
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长:庄大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2 年 10 月 26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