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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19-018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30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
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
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