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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8 月 16 日,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
刚玻璃”)于《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中披露,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粤 05 民初 381-392、404-415、450-452、656 号 28 案
的诉讼材料,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 28,941,883.43 元。公司累计收到 78 宗诉讼材
料,累计金额 50,999,822.31 元。现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在 2020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
罚决定书》后,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收到第一批投资者诉讼案件材料,截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累计已收到 78 宗投资者诉讼资料,累计诉讼金额为 5,099.98 万元,
已达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 10%(2020 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 50,705.69 万
元)。今年 6 月,公司委托律师在与法院沟通过程中发现部分诉讼资料存在无法
送达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律师向法院提出将案件材料直接送达律师律所地得到了
法院同意并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收到法院寄达的 28 宗诉讼材料,但因投资者诉
讼案件材料较多,两地接受材料原因导致在登记诉讼台账中发生了部分遗漏,造
成诉讼累计金额统计的不准确,公司于近期核对诉讼台账校正金额后将投资者诉
讼事项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进行了公告。
    公司在诉讼案卷材料传递及统计中存在管理疏忽,造成了数据统计错误,最
终导致了信息披露的不及时,至此公司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不良影响,公司将加
强后续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定期梳理重大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对本次信息披露滞后事项表示深刻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