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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刚玻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19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刚智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东金
刚特种玻璃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求时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在此额度内的担保事项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
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序号               被担保公司                 子公司类型      担保额度(万元)

 1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0,000

 2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000

 3       深圳市金刚智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
 4        广东金刚特种玻璃工程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000
                            合计                                  65,000

       详细情况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2021-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吴江金刚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吴江金刚与广州市赣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西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为赣西租赁,租赁本金为 900 万元。公司与出租人签订《保
证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承担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期限为 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潘龙路 89 号

    法定代表人:严春来

    注册资本:2,2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高强度铯钾防火玻璃、防爆
玻璃、高强度低辐射镀膜防火玻璃,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及组件制造,
工程安装咨询及售后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比例:100%(直接持股 75%,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凤凰高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间接持股 25%)

    成立日期:2010 年 10 月 20 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吴江金刚资产总额 44,518.15 万元,负债总额
31,801.29 万元,净资产 12,716.86 万元,营业收入 8,036.04 万元,净利润-1,027.86
万元。

    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出租人):广州市赣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承租人)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2、租赁合同:债权人(出租人)与债务人(承租人)2022 年 1 月 17 日签
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2 年,租赁标的为 9,00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玖佰万元整)(未包括利息、手续费、保证金、迟延履行金、期末留购价
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3、担保范围: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文件项下应向债
权人(出租人)支付的租赁本金、利息、手续费、保证金、迟延履行金、期末留
购价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6、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向债权
人(出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 75,000 万元,占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147.35%,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9,900 万元,占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5%,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
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