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 2022 年 6 月 6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发函,公司已就出租部分上游养殖设施 及出售网箱存鱼的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 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定价依据合理, 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梁金华 杨雅莉 李亚光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