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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水产: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2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被保荐公司名称: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
下简称“华福证券”)                    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或“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昌雄                  联系电话:021-20655301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黎明                  联系电话:021-206553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相关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投资”)、
                                                        是                不适用
冠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李忠关于同业竞争承诺。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国通投资、李忠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国通投资关于再融资时做出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国联水产关于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国通投资、李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向特
                                                         是           不适用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
               未发生变更。
变更及其理由

               1、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
2.报告期内中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因公司在以前年
国证监会和本   度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和及时披露、重大
所对保荐机构   会计差错更正、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决
或者其保荐的   定对国联水产、李忠、陈汉、樊春花、张勇、易绚雯、李国通采取通报批
公司采取监管   评的处分。2、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措施的事项及   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
               规的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3.其他需要报
                                                 无
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昌雄                 罗黎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