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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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7 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师利全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19-031)。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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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
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2)。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具体担保事宜以本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师利全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
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有关上述担保相关事宜,签署上述担保业务及与该
业务有关的其他事务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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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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