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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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0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 7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
管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师利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
程序和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
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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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
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本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史爽先生、王海先生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为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最大程度地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基于对公司既定战略及未
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同意根据《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展期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10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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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同意
聘任肖雅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
务代表离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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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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