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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
会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上午在上海青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
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各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经理顾笑映先生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
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由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邬建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有甫先生、刘旭东先生、钱雪明先生、葛海
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黎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邬建斌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上海国家会
计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EMBA、长江商学院EMBA,2004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长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双林集团董事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

宁波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上海工商联宁波商会副会长、宁波市人大代表、世界中
华宁波总商会会董等职务。曾荣获“2008年宁波市第七届优秀创业企业家”、 2010
年度新锐浙商年度海外拓展新锐奖”、“2011年品牌宁波年度人物”、“宁波十大甬
商”、“2014年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邬建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通过双
林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0,694,033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9.11%。
与董事曹文女士是夫妻关系,与董事邬维静女士是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有甫先生:中国国籍,1973 年 2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
宁波大学 EMBA 在读。1991 年 7 月起进入公司,曾任宁波双林模具有限公司设计
部部长、厂长、总经理;宁海鑫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精密板块总经理兼总经理助理;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分管技术质量部、EHS
部、基建部、信息科技中心、精益生产部、采购等;2019 年 8 月 14 日起担任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陈有甫先生持有 135,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90%,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
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旭东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 11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EMBA 学历。
曾任宁波神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埃德伟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
裁。2018 年 4 月起进入公司,现任公司饰件机电事业部总经理。

    刘旭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钱雪明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 6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MBA 研究生学
历。曾任苏州双林脑器件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科长;苏州双林汽车配件有限公
司项目科长、总经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分管动力总成事
业部。

    钱雪明先生持有 231,75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498%,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

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葛海岸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 1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1992 年起进入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曾任技术工程师、技术部部长、总工
程师、工厂厂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轮毂轴承事业部总经理。

    葛海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朱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3 年 3 月,本科学历。
2002 年 05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财务
总监;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韵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宁波培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2019 年 8 月起进入宁
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朱黎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