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振 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 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 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邹寿彬、赵泽松、傅江 2018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