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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控股: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刚控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达刚控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8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
承销商浙商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10 元。截至 2010 年 8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578.5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公
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
45,374.3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7,516.3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8080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 3,000 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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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环保设备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100 万元人民币与西安特创机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达刚筑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向达刚筑机 2,100 万元的
实缴出资。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达刚装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完成向达刚装备 5,000 万元的实缴出资。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1,300 万元与无锡市梁溪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无锡市昇和城市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达刚智慧运维(无锡)。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
了对达刚智慧运维(无锡)1,300 万元的实缴出资。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及
1,500 万元的道路施工设备向智慧新途实缴出资。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已完成了对智慧新途 2,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实缴出资。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50 万元超募资金及 1,050 万元
的公司设备与西安达刚智新设备租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达刚创智设备
租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达刚租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完成对达刚租赁首期首笔出资款 315 万元的实缴出资。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将 5,000 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使 用超募及自有资金对外投 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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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37.75 万元(超募资金 2,604.47 万元,自有资金 1,233.28 万元)向潼关富
源进行增资事项。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对潼关富源首期首笔增资
款 1,302.24 万元的实缴出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2,073.93 万元(该部
分超募资金为已确定了使用用途但尚未完成从超募资金账户的划转)。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含子公司)前期已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尚未使用,暂时处于闲置
状态。


三、本次拟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相应收益,为
公司(含子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目前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含子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
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一年期内的保本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含子公司)的闲置超募资金。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6、决策程序
       本次对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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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意见。
       7、公司(含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
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管
理中心具体实施。
       9、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投资品种属于保本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含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品种进行投
资。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
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
总裁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
全。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
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管理中心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
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
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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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产品投资以
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将在确保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含子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程序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管理层在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同时,授权公司总裁(子公司总
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相关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刚控股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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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达刚
控股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达刚控股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
异议。


保荐代表人:苗本增、彭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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