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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控股: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2-43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达刚控股: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建西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1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75,121,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38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4,998,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762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 5
人 , 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为 90,122,6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761%。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9、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
案: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3、《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4、《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5、《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6、《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8、《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议案获得
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4
股。
       1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120,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该议案获
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353%;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47%;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栗镜朝律师和王建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