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 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宇晨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107,240,8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2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 份 77,171,2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00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 代表股份 30,069,6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52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2,377,8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33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054,69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6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323,1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62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106,887,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7%;反对 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4,7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73%;反对 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27%;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2、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6,88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7%;反对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73%;反对 35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3、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106,88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7%;反对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73%;反对 35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4、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06,88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7%;反对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73%;反对 35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5、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6,90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4%;反对3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89%;反对 3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6、关于审议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06,88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7%;反对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73%;反对 35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7、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同意106,88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7%;反对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473%;反对 35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8、关于审议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1,944,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288%;反对35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4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288%;反对 35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9、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06,88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7%;反对3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9%;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2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473%;反对 3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06%;弃权41,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10、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6,907,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4%;反对 2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23%;弃权41,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4,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089%;反对 29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91%;弃权41,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金环律师、钟雨娟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