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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3-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
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14 年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
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关于本次将节余
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组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
的沟通会议,对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的合理
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4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长盈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975.90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4.90元,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989,999,99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3,189,758.9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956,810,237.46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15年3月13日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5〕3-21号《验资
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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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44201502800052556135       2,413,033.13     深圳长盈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4000022719201488995       15,809,514.11     广东长盈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44201502800052557336       6,574,642.76     广东长盈
                合 计                                      24,797,190.0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5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扩产金属CNC结构组件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投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的议案》,同意将将原用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
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的募集资金1.67亿元用于扩产“金属CNC
结构组件项目”,将原用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
目”的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广东天机工业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智能
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公司将自筹资金进行建设。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实际投资           项目进展状况

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                  68,966.88        67,855.79   已竣工投产

金属 CNC 结构组件扩产项目              16,714.14        16,130.26   已竣工投产

智能终端超精密连接器项目               26,714.14             0.00   已终止

增资广东天机                           10,000.00        10,000.00   已完成


    四、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鉴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收入)2,479.72 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的影响,具体补充金
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作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
于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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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
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2,479.72 万元(此金额为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额,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
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
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长盈精密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保荐人同意长盈精密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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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天宇               范金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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