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3-2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6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参加 召开 投票表决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主要议题
人员 方式 情况
(1)审议《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监事 全体 现场 全票表决
1 会第十五次 2016.03.29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监事 方式 通过
会议
(7)审议《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8)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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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召开 投票表决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主要议题
人员 方式 情况
(1)审议《关于 2016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
第三届监事 议案》
全 体 现场 全票表决
2 会第十六次 2016.04.21
监 事 方式 通过
会议 (2)审议《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全 体 现场 全票表决
3 会第十七次 2016.06.07 (2) 审议《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 监 事 方式 通过
会议 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
励对象资格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审议《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全 体 现场 全票表决
4 会第十八次 2016.08.19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 事 方式 通过
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昆山长盈新增
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 体 现场 全票表决
5 会第十九次 2016.10.21
监 事 方式 通过
会议
第三届监事
审议《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现场 全票表决
6 会第二十次 2016.12.26 全体监事
方式 通过
会议
二、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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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
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
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及有关文
件,并对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检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2,586.2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17.05 万元;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1,399,85 万
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7.7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三个募投项目“金属 CNC 结构组件项目”、“金属 CNC 结构组件
扩产项目”及“增资广东天机”已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 93,986.05 万元,节余
的募集资金为 1,694.9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4.75 万元。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在本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6 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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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
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2017 年工作计划
2017年,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
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
准。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
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
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
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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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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