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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詹伟哉)2017-03-24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詹伟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本人任期内,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
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
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满6年,于2016
年7月提请任期满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有关要求,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8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8日,本人亲自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
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两次未出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詹伟哉      7           2            5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8日,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
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加强了本人对公
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认可。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报告期内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6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2015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和2015年度分配预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
担保。

    2、2016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和关于公司与量鼎资本管理(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3、2016年6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预留期权行权价格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第二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激励对
象、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予以注销;同意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二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在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4、2016年7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和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修订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组织: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
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严格按照《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在2016年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各项会
议,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8日,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其中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
司2015年度报告总体审计策略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审计计划的议案》、《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其进行指导,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
见,对于有关事项形成决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其中第三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5年度高管绩效薪酬考核方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
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沟通。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
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现场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
行沟通,主动、及时地对有关事项进行跟踪,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此
外,积极关注公共传媒对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2016年积极参加公司审计部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会议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会议,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和加强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未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16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
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詹伟哉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