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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7-07-10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7-6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收到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项生先生的《减持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任项生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截至本公告日, 任项生先生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981,19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1%;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行权所得股份(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5、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0.03%;
    6、减持期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
    7、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8、减持价格:不低于27元/股。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任项生先生曾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任项生先生已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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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项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3、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
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任项生先生签署的《减持计划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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