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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2-022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1,406,399.6 元,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                           -6,650,679,323.89

         加:本期净利润                               -61,406,399.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减:本年内利润分配                                      0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0

         减:其他                                                0

         期末未分配利润                           -6,712,085,723.4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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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截至2021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2021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董事长
高保清女士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持续加大市场开拓,抢占市场机遇期,获取了多家电
动两轮车龙头客户订单。目前公司已进入国内电动两轮车头部厂商供应链体系中,并实
现批量交付,公司经营状况逐步恢复向好。随着公司运营恢复正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的需求,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广泛挖掘市场资源,围绕锂离子电池
产业链,特别是在方型离子电池、软包离子电池领域,适时寻求融资及产业资源整合机
会,为公司快速、持续发展吸收外部资源。
    目前公司处于经营状况恢复向好的关键时期,但公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尚未恢
复,公司要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仍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为保障公司2022年度经营策
略的顺利实施,亦为全体股东利益长远考虑,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拟不对2021年度
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
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
续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
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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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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