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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章程修正案2022-04-27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条                                       条
                    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
文                                       文
                                                  公司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第
                                         十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
                    (新增)
                                         二   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条
                                              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    份:                               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十                                       十       ......
三         ......                        四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条
                                              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二                                       二
十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十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四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五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条                                      条
     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第                                      第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
二                                      二   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十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       十
五                                      六   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条                                      条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
                                             注销。
     销。
第                                      第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十   人员、持有或者通过其他协议、       十   员、持有或者通过其他协议、其他
九                                      条
条   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本公司          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份 5%以上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5%以上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         5%以上股份,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
                                      四
十   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
                                      十
九
     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     条   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条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计划;
     资计划;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第   的担保事项;
第
     定的担保事项;                 四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四
                                    十
十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一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条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持股计划;
         ......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               (二)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第   保;                           第   保;
四       ......                     四          ......
十                                  十
一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二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条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条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资产的 30%;                        产的 3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
                                                  公司或股东、董事、监事、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
                                           审批权限或者审议程序进行对外
                                           担保,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第                                    第
     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         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
四                                    四
十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     十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
八                                    九
     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          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
条                                    条
     东的同意。                            意。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     第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
四
                                      五
十   大会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东的          集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十
九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条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
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材料。
     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
                                             议期限;
     会议期限;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号码;
第   电话号码。                         第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
五         ......                       五
十                                      十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五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六
                                                    ......
条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条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
                                             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时间及表决程序。互联网投票系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
     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
                                             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第                                      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                                      七
十   册资本;                           十   资本;
七                                      八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
条                                      条
     解散和清算;                            并、解散和清算;
           ......                                   ......

第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七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七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十                                      十
八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九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条   表决权。                           条   权。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
     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股份总数。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制。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
                                         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股比例限制。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
八
     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                     (删除)
十
条   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第                                  第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八                                  八
十   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   十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
七                                  七
     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
条                                  条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计票、监票。
         ......                               ......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                                   第
       ......                                 ......
九                                   九
十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十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五                                   五
   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条                                   条
       ......                                 ......


第                                   第
一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    一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
百                                   百
     法规及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独立董         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零                                   零
四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关规定执行。
条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第                                  第
一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百                                  百
         ......                           事项;
零                                  零
七                                  七        ......
条                                  条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项;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收购出售资产、贷款、资产抵押、        购出售资产、贷款、资产抵押、对
第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第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一                                  一
百   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百     的及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
一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一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十                                  十
条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条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第                                    第
一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     一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百   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     百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二                                    二
十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十   员。
六   人员。                           六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
条                                    条
                                           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
                                      第   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一
                                           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百
                  (新增)            三   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
                                      十
                                           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五
                                      条   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第
                                      第
一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     一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百
                                      百
三   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          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
                                      四
十
     实、准确、完整。                 十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九
                                      条
条
第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     第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
一                                    一
百   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百   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五   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       五   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
十                                    十
条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    一   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条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
     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          告。
     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
     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          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
     定进行编制。
                                               ......
         ......                                3、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
         3、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第                                    第
一   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一   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
百   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     百   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五                                    五
十   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     十   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五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六   配利润的 30%。
条                                    条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                            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
                                           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

第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第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
一                                    一
     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
百                                    百
九   歧义时,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     九   义时,以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                                    十
     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
四                                    五
条   版章程为准。                     条   程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