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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保力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3-29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力新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昌源                      联系电话:0755-33329838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海平                      联系电话:0755-3332983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赖昌源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
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报告、
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
事会决议文件进行核实比对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取得公司说明;
查阅关联交易合同;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查阅同行业业绩情况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检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事项及执
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对外投资协议、大额银行流水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下:

    1、募投项目进度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对较少,募投项

目建设进度较计划工期有所延迟。主要原因为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 2022 年停工数月,募投项目实施受到一定影响。

    2、业绩亏损及业绩补偿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4,000.00 万元–19,600.00 万

元,公司 2022 年度亏损主要原因为:(1)公司产量相对较小,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单

位产品分摊的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2)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2022 年公司部分

生产基地间歇性中断生产,影响订单的完成;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停工数月,

造成停工损失;(3)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并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是否出现明显减值迹象

等,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根据公

司 2020 年、2021 年业绩实现情况及 2022 年业绩预告,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需履行重整业绩补偿承诺,承诺履行期限为 2022 年度报告披露后三

个月内,预计需补偿金额较大。鉴于补偿时间相对较短,金额较大,不排除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因后续资产处置价格波动,导致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及时、足额偿付承诺的

风险。

    公司股东李瑶存在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因其自身债务负担沉重,

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

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义务。

    3、诉讼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新增累计诉讼案件 10 件,涉诉金额共计约 3,985.4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8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 3,666.12 万元,占比为 91.99%;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

案件 6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 319.33 万元,占比为 8.01%。相关诉讼可能对公司 2022 年利

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赖昌源             徐海平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