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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寓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标题及公告的更正公告2020-07-16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66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标题及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经事后审查,
现将披露有误的公告标题及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标题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
公告》,现更正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
告》,公告正文第一自然段的议案名称更正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文件正文内容(加粗
显示)。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
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更正后公告内容如下: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嘉寓集团直接持有公
司 41.66 %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
定,嘉寓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司与嘉寓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以及嘉寓集团出具的相关承诺,嘉寓集团承诺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审核同意
后,嘉寓集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嘉寓集团免于发
出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
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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