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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普生物: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5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4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04,493,463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
配的权利,故本着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保持不变的原则,现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后396,402,6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3061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1.37755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612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306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
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44               李守军
            2                01*****844                 梁武
            3                01*****339             苏雅拉达来
            4                01*****314               鲍恩东
            5                01*****369               李旭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9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3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九道1号
    咨询联系人:徐健
    咨询电话:022-88958118
    传真电话:022-88958118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事项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