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汇川技术: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
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方案于 2019 年 1 月开始实施,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
具,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1,838.70 万份,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66,416.471 万股的 1.10%。全部
权益一次性授予。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拟进行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77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1,838.70 万份,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25 日。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3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前述人员原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
计为 63 万份,因此,本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477 名变更为 468 名,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1,838.70 万份变更为 1,775.70 万份,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部分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
     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
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
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主要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
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10,414.53万元,即以2017年净利
       第一个行权期
                            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0%;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20,617.66万元,即以2017年净利
       第二个行权期
                            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29,895.94万元,即以2017年净利
       第三个行权期
                            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

润增长率”按照净利润值计算得出,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
   公司制定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
结果分为六个等级。具体如下:

     等级              定义              比例              标准系数
       A               卓越              10%
      B+               优秀              40%                  K=1
       B               良好
                                         45%
      B-               正常                                  K=0.8

       C              待改进
                                         <5%                  K=0
       D               淘汰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
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披露后,由于 2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1 名激励
对象拟放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议和审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的前
提下,公司将前述 3 名激励对象更换为其他 3 名符合本次股权激励条件的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
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
                                     3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477
名激励对象1,838.7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25日,行权价
格为每股15.1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召开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3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 核确认 ,公司办 理完成 了第四 期股权 激励计 划涉及的468名激 励对象
1,775.7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由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对前述人员原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63
万份不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7、2019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因此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15元/
股调整为14.9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4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将对该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7.6万份进行注销;
另外,公司业绩未达到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将对第
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所涉4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88.43万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将对该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8.22万份进行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时,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


                                     4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因此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14.95元/股调整为14.7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10、2020年9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了上述合计674.2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工作。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四期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授 予 的 但 尚 未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17,757,000 份 调 整 为
11,014,500份,授予对象由468人调整为406人。
       11、2021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第
四期股权激励计划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
该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371,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014,500
份调整为10,643,500份,授予对象由406人调整为396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另外,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因此第四期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将由10,643,500份(不含尚未完成注销的股票期权371,000
份)调整为15,965,250份,行权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9.61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21年6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
1,719,72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送红股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根据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予
登记后,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5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二)调整过程
    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Q=Q0×(1+n)=10,643,500×(1+0.5)=15,965,250
份;
    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n)=(14.77-0.36)÷(1+0.5)=9.61
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董事会根据《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完
成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

                                     6
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
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