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汇川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 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本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71.88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940,760,000.00 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08,000,000.00 元。截至 2010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940,76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82,445,04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58,314,960.00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立信大 华验字【2010】11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赵 专项报告 第 1 页 锦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1934 号)核准, 公司向 4 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59,292 股,发行价 格为 22.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9,999.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4,399,999.96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5,599,999.24 元。2019 年 11 月 2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I1069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3、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4 号),公司向 12 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732,241 股,发行价格为 58.00 元/股,截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本次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2,130,469,978.00 元, 发行费用(含税)共计 26,796,190.98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25,279,425.45 元,发 行费用(含税)中 2,369,692.24 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含税) 24,426,498.74 元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中扣除,扣除该部分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 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06,043,479.26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8,314,960.0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总额 1,537,042,254.35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83,812,595.21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 53,229,659.14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31,197,191.70 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21,272,705.65 元、 募集资金产生的利 息及理财等收益扣除手续费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净额 309,924,486.05 元。 2、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05,599,999.24 元。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 306,818,730.71 元(含募集资金本金 305,599,999.24 元和利息收入 1,218,731.47 元)。 专项报告 第 2 页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相关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3、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本 公 司 2020 年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并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到 账 金 额 为 2,106,043,479.26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 329,154,627.84 元,均 为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776,888,251.42 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76,888,251.4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0 年 10 月 20 日、2018 年 5 月 31 日和 2018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连同保荐 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财富”)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述银行 统称“开户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中金 财富的保荐协议,中金财富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重新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 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 专项报告 第 3 页 阊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签 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 查询;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 取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 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 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 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深圳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无异常履行情况。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有关 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调查与查询;民生银行深 圳分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应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 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 确定)的,公司及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时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 具对账单或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专项报告 第 4 页 3、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 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联合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 司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 (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 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 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 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 联合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 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汇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苏州汇川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苏州汇川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 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苏州汇川一次 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 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 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苏州汇川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 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专项报告 第 5 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金额 存放状态 额 1,865,070,360.00 其 中 包 含 结 构 性 存 款 : 0.00 元 ; 活 期 存 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337030100100136826 52,490,332.08 (注释 1) 52,490,332.08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337030100100213294 0.00 活期 其中包含结构性存款:98,200,000.00 元;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166509 127,925,756.75 存款 29,725,756.75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 其中包含结构性存款:220,000,000.00 元;活期 89060078801500000182 220,195,734.29 行 存款 195,734.29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 89060078801100000184 0.00 理财产品 行 北京银行深圳宝安支行(注释 3) 20000030822100038541317 200,000,000.04 其中包含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0 元;活期 存款 0.04 元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注释 4) 851210010122600358 30,585,368.54 活期 631,197,191.70(注 合计 1,865,070,360.00 释 2) 注释 1:初始金额中含上市发行费用 6,755,400.00 元,已于 2010 年 10 月转出。 注释 2: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631,197,191.70 元,其中募集资金理财未到期余额 518,200,000.00 元(含结构性存款)。经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在日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的范围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注释 3: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在北京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104) 专项报告 第 6 页 注释 4: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5)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金额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存放状态 民生银行上步支行 631569408 305,599,999.24 0.00 已注销 注:截至2020年06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进行注销,相关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金额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存放状态 2,106,043,479.2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注释 2) 9550880042172300477 1,128,088,251.42 活期 (注释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注释 2) 9550880062843400292 435,000,000.00 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注释 2) 9550880062843400562 213,800,000.00 活期 合计 2,106,043,479.26 1,776,888,251.42 注释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释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相应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公司 2021 专项报告 第 7 页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426,995.84 38,238.43 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17,179.69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末累计实现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预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的效益 生 (2) =(2)/(1) 态日期 益 效益 分变更)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已完结的投资项目(注释 1) 否 29,280.39 29,280.39 - 29,280.39 100.00% - - - - 否 2019 年度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用 否 30,560.00 30,560.00 - 30,560.00 100.00% - - - - 否 于补充流动资金(注释 8)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32,915.46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汇川控制 否 82,222.00 82,222.00 32,915.46 40.03% - - - - 否 49.00%股权(注释 9) (注释 11)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募集资金用于产能扩建及智能化 否 43,500.00 43,500.00 - 0.00% 2023/1/1 - - - 否 工厂建设项目 (注释 9)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募集资金用于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 否 35,945.00 35,945.00 - 0.00% - - - - 否 发项目 (注释 9) - 专项报告 第 8 页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募集资金用于数字化建设项目(注 否 21,380.00 21,380.00 - 0.00% - - - - 否 释 9) -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释 否 30,000.00 27,557.35 - - 0.00% - - - - 否 9)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2,887.39 270,444.74 32,915.46 92,755.8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2011 年 9 月 注释 2 注释 2 注释 2 否 有限公司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否 4,114.94 4,114.94 3,315.35 80.57% 2011 年 9 月 注释 6 注释 6 注释 6 否 项目结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364.81 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 2023 年 12 月 31 否 33,932.16 33,932.16 15,881.37 46.8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日(注释 3) 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否 10,172.00 10,172.00 1,060.42 9,109.19 89.55% 4,991.78 19,131.52 否 否 日(注释 3) 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否 10,674.00 10,674.00 10,667.22 99.94% -311.85 47,595.67 是 否 日(注释 3) 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否 20,658.00 20,658.00 17,162.38 83.08% -690.57 -4,977.33 否 否 日(注释 3) 收购宁波伊士通 40%股权 不适用(注 不适用(注 否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00.00% 不适用(注释 4) 否 释 4) 释 4) 汇川技术总部大厦(注释 5) 57.34% 2021 年 6 月 30 否 33,000.00 33,000.00 4,262.55 18,923.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注释 10) 日 (注释 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专项报告 第 9 页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56,551.10 156,551.10 5,322.97 124,423.84 -- - 3,989.36 61,749.86 - - 合计 429,438.49 426,995.84 38,238.43 217,179.69 -- - 3,989.36 61,749.86 - - 1、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光伏逆变器行业竞争加剧,产品毛利率低,公司对光伏行业采取谨慎经营策略,使得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未 达到预计效益。 2、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市场拓展未达到预测,大传动业务从订单到确认收入时间周期长。 3、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未达到前次计划进度,主要情况:因深圳远期规划的地铁 22 号线、观澜樟坑径机场航空限高等问题协调处理,导致建设进度慢于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议案》,公司将本项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但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此项目的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项目 A 座、B 座主体工程 (分具体项目) 完成进度为 100%,幕墙工程完成进度为 100%,目前该项目处于装修状态,并计划于 2021 年 9 月份启动项目的验收工作。 4、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未达到前次计划进度,主要情况:因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业”)多项违约并擅自停工及其施工的部 分工程质量不合格等事项,苏州汇川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 业技术中心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将本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 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协调书》((2020)苏 05 民初 263 号)。目前本项目各项基建工作在有序开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专项报告 第 10 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85,831.50 万元,剔除首发招股说明书所述投资项目外,截至本报告期末使用情况为: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3-4 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2,307.94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 年 7-8 月归还超募资金 7,307.94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5,000.00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在 2011 年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出资 5,000 万港币(折合人民币约 4,250 万元,以实际投资时汇率折算额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2011 年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4,114.94 万元(按实际投资时汇率约折港 币为 4,988 万)投入香港子公司,该投资款已存放于香港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香港子公司支付进口物料款、员工薪酬、海外投资款、铺底流动资金、办 公场所租赁及设备购置等。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汇川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将香港汇川原 计划用于支付进口物料的 1500 万港币调整为“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支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315.35 万元,剩余 799.59 万根据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 2017 年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收购长春市汇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 募资金 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000 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新增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期末实际使用 30,000 万元,其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及使用进展情况 (五)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大传动变频 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议案》、《关于 缴付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出资额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1,529 万元用于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172 万元用于 年产 600 台/套大传动变频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674 万元用于年产 4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0,658 万元用于年产 8,000 台/套光伏逆变器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增加投入超募 资金 12,403.162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将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4,565.2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 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完成进度为 46.80%。 (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000 万 元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 (七)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项目拟使 用超募资金中的 33,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8,923.52 万元,其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32,127.27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 经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转让的方式,将公司在建设“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和“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直驱系统”项目过程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全部与电机生产相关的设备转移至子公司江苏汇程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程”),并由江苏汇程在江苏泰州实施电 地点变更情况 机产品的生产,转让价格经评估后确定。上述议案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专项报告 第 11 页 经公司 201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这两个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投项目中的伺服电机和直驱电机产品的实施主体由子公司苏州汇川变更为子公司江苏汇程,其项目设计、资金使用未改变,该变更内容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经公 方式调整情况 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公司 2010 年度存在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超过规定的置换时间,不再进行置换。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2011年3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15,000.00万元超 动资金情况 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1年3-4月,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2,307.9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生产高性能变频器、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营销网络中心六个承诺募投项 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设,节余资金共计:7,818.47 万元,其中节余本金 7,262.66 万元,占计划募集资金总额 24.80%;利息 555.81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投项目存在后期尚需支付的质保金合计 1,625.96 万元,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2、公司 2010 年度存在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未进行置换的金额 2,997.13 万元。 3、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节余本金约为 2,639.57 万元,占计划募集资金总额 9.01%,主要是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经济环境影响,建造材料价格处于下降趋势, 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对市场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调研,采购优质且具有价格优势 的国内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生产高性能变频器、 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营销网络中心公司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7,818.47 万元(含 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有关超募资金投资的建设内容已完成,节余资金共计:891.14 万元,其中节余本金 799.59 万元,占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的 19.43%; 利息、汇兑收益 91.55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依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成本和费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在投资设立印度子公司及意大利研发中心的过程中,充分调研和论证,从公司的业务拓展需求、研发方向、子公司经营成本等角度出发,结合所在国家的投资 环境、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科学决定投资地点和投资规模,提高了投资效率,使投资成本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节省。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在 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019 万港币(含利息,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期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香港汇川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三个承诺募投项目均已完成项目投入,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646.16 万元, 其中节余本金 4,565.22 万元,占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约 11%;利息和理财收益 5,080.9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对市场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调研,采购优质且 具有价格优势的国内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2、募投项目存在后期尚需支付的质保金合计约 2,765.98 万元,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2017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生产大传动 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 9,387.77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金额,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子公 司苏州汇川的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03 月 31 日,苏州汇川实际转出募集资金 9,646.16 万元(本金 4,565.22 万元 ,利息 5,080.94 万元)。 专项报告 第 12 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9,816.16 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其中 32,127.27 万元为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7,688.89 万元为 2020 年度向特 用途及去向 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188,988.54 万元,其余资金均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 1: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六个承诺投资项目即“生产高性能变频器、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 同步电机直驱系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营销网络中心”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相关结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自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公司已 不再对该六个项目的投入金额、项目进度等进行披露。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之“五、(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部分,公司对“生产高性 能变频器、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四个项目在 2011 年-2013 年的效益情况进行了预测。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四个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开始,公司将不再对该四个项目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进行披露。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四个项目实现的效益”的披露。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公司将不再对该四个项目的效益进行披露。 专项报告 第 13 页 注释 2: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成立长春市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暨收购长春市汇通 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资产的可行性报告》之 6.2“主营业务收入预测与财务效益分析”部 分对“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在 2011 年-2013 年的效益情况进 行了预测。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开始,公司将不再对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进行披露。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实现的效益的披露,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公司不再对该项目实现的效益进行披露。 注释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 业技术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6 月 30 日变更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生 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的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6 月 30 日变更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4 月 7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业 技术中心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增加投入超募资金 12,403.162 万元,本项目的建设完 成日期延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的议案》, 本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注释 4:超募资金项目“收购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股权”为使用超募资金 收购股权事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不适用”。 注释 5: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川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总部基地的议案》,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3,000 万元。 注释 6: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之 4.2 “投资效益分析”部分对“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在 2011 年-2015 年的效益情况进 行了预测。 截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开始,公司将不再对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进行披露。 截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止,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实现的效益的披露,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开始,公司不再对该项目实现的效益进行披露。 注释 7: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议案》,将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变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专项报告 第 14 页 注释 8: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 付交易中介机构费用以及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560 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次非公开募集配 套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相关的注销手续已 办理完毕。 注释 9: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交易中 介机构费用、收购汇川控制 49.00%股权 、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工业软件技术 平台研发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0,604.35 万元已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注释 10:2021 年 4-6 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款项 3,919.32 万元, 2021 年 7 月 2 日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如加上此部分投入,项目投入进度 为 69.22%。 注释 11: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向出让方支付了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收购汇川控制 49% 股权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32,915.46 万元,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款 16,380.74 万元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完成代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 15 页